车站搬运假酒露马脚
民警顺藤摸出三个窝点
昨日,贵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客车站派出所民警,逮出一企图利用散白酒勾兑假茅台酒的制假团伙。
据了解,6月4日下午3时许,贵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客车站派出所民警在车站内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为贵AJ69××的长安之星面包车停在车站一角落,两名男子正从车上搬下一件件纸箱。民警走近一看,这些纸箱上面写着“国酒茅台”字样。但是,这些价格不菲的“国酒”被两名男子朝地上乱抛。
见对方如此马虎,出于好意,民警当即上前提醒要注意搬运安全。然而,见到民警上前提醒,两男子神色很不自然,民警再次询问对方准备将这些酒搬往何处?两人支支吾吾,马上就想开车走人。凭直觉,民警觉察两人有些不对劲。执勤民警立即对两人进行控制,并通知了工商和相关鉴定机构,经过鉴定,确定车内15件共180瓶茅台酒均为假冒。
在确认两名男子搬运的茅台酒属于假酒后,该局立即部署刑侦大队抽调精干警力侦破此案。犯罪嫌疑人李龙交代了自2006年8月以来,伙同李秋平(男,23岁,织金县人)在贵阳购买外包装、商标标识,在窝点进行灌装生产假酒的事实。当天,两人正准备将假酒转运至省外销售,没料到却被民警识破。据其交代,所谓的“茅台酒”全部来自市场上价格仅仅几元钱左右的散白酒勾兑而成。
当天下午,大队出动全部警力,分别在三桥片区的三处民房内,一举端掉该团伙制造假酒的三个窝点,查获假冒的50年、30年、15年和53度飞天茅台酒成品36瓶、泸州老窖6瓶,同时查获了大量的商标标识、包装盒、空瓶、散装白酒和制假工具。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