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和职工各出资一半,赡养费按月打入父母账户
上虞一民企推行孝顺“公积金”
本报讯(记者 周智敏 通讯员 王佳 叶和土) 上虞市汤浦镇长山新村73岁的老太杨友仙,近日特别开心,她在上虞金鹰铜业有限公司上班的儿媳孟新娟,又将60元的孝顺“公积金”给了她。
金鹰铜业公司是汤浦镇的一家民营企业。从今年2月开始,该公司专门为70周岁以上的职工父母开设了账户,每月由公司出资30元,职工本人出资30元,按月由公司打入职工父母的账户。这种做法,有点类似职工住房“公积金”,因而有人将它戏称为孝顺“公积金”。
说起这个孝顺“公积金”,还有一番来历。金鹰铜业公司的员工多数是汤浦镇当地农民,他们长期在企业打工,平时很少有时间与自己的父母沟通,职工因不肯支付赡养费而闹矛盾的事常有发生,有的甚至把矛盾闹到了公司。为杜绝这一现象,公司从住房公积金制度得到启发,决定由企业和职工各出一半资金,为职工父母设立赡养账户。
有意思的是,金鹰铜业公司在推行孝顺“公积金”时,有意引导儿媳给公公公婆办,女婿给岳父岳母办。公司工会干部告诉记者,过去见面不说话的婆媳,因为推行了孝顺“公积金”,现在关系都变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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