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禁止学校追求建设奢华
除特别规定,5年内高校不得调整学费和住宿费
本报综合消息 教育部2007年第9次新闻发布会6月4日下午16时在教育部北楼二层报告厅举行,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同志介绍《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有关情况。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韩进在发布会上表示,有些(高校)大门建得足够大,很大——不必要的大,对这种情况是坚决反对的。韩进强调,站在教育的立场上,从办学的角度来说,不能允许追求奢华、不注重实效的倾向,但是并不能用这些为我们过去一段时间的发展做一个总结,这是不正确的。今后要更加突出考虑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放在追求质量上,而不是去做表面上的文章。
教育部部长助理杨周复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称,从“十五”高教投入的总体走势看,温家宝总理在第176次常务会议上通过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资助体系的意见,在那里面已经明确,在今后五年,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除特别规定外,一律稳定在2006年秋季水平。高等学校也不例外,五年内高等学校的学费、住宿费都不能调整。 (新华 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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