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措施确保污染减排
确保实现本市全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2.1%目标
昨天,记者从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是本市实现污染减排目标的关键一年,本市环境保护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和生态城市建设,采取8项措施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力度,确保今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2.1%的目标实现。
同时,为确保今年化学需氧量削减目标完成,本市也将主要采取4方面措施:一是继续加强环境监管,确保建成的水污染治理项目发挥环境效益。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继续把污水处理厂列入重点污染源的管理范围,实行污水处理厂月报制度。所有新扩改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都要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装置,现有污水处理厂年内也要完成安装,并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达到动态监管,保证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充分发挥环境效益,有效削减污染物;二是完成天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报批工作。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各有关部门、各区县的意见,完成《关于加强我市水污染防治按期完成化学需氧量总量减排任务的报告》;三是继续推动《2007年天津市水污染物COD总量减排年度计划》的落实。在加强对一季度已完成6个项目监督管理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其余29个项目的推动力度,确保年内建成并发挥减排效益;四是开展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组织编制《区县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和《天津市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将水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部署到区县,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污染源,总量削减任务落实到项目。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实现对水污染源排放行为的许可证管理,保障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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