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天河、海珠居民可就近办理业务
本报讯记者赵燕华报道:继海珠、原芳村区之后,昨天起,荔湾区、天河区又再加入“在本区内可完成二手房交易办理”的行列:凡所有在行政区域内的二手房交易以及房地产证变更登记、抵押和涂销抵押登记业务,市民都要到该区的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办理。
据了解,下放到市国土房管局天河区、荔湾区分局交易登记机构的房地产交易登记业务包括房产证转移登记等四项市民常用业务:已核发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发生转移(买卖、继承、赠与、交换等)的转移登记;已核发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现状发生变更(扩建、加建、改建、部分拆除、分割、合并,或房屋地址、名称、面积发生变更,或房屋产权人更改了姓名或名称等)的变更登记;已核发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抵押登记和涂销抵押登记;已核发房地产权证的更正登记。
房管局表示,今后将逐步把二手房交易业务下放到广州各区级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办理,以方便市民就近办理业务。
天河区分局办公地址:
天河区东方三路29号理想蓝堡裙楼1-4层。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6∶30;周六9:00-12:00。咨询电话:85643022、85643023。
荔湾区分局办公地址:
荔湾区浣花路浣南街5号(原芳村区房地产登记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6∶30;周六9∶00-12∶00。咨询电话:81503275。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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