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985年
关键词:修复
如果说,1977年的恢复,是一个新希望的开启,那么从此之后的数年间,从各个环节不断修复和完善已经中断长达11年的高考制度,成为中国教育部门的当务之急。
大事件:1983年,教育部正式提出“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方法。规定在中央部门或国防科工委系统所属的某些院校,按一定比例实行面向农村或农场、牧场、矿区、油田等艰苦行业的定向招生。1985年,又规定:可以从参加统一高考的考生中招收少数国家计划外的自费生。
这样,一向由国家“统包”的招生制度,就变成了不收费的国家计划招生和收费的国家调节招生同时并存的“双轨制”。
除了招生制度发生的根本转变,在会考制度和考试方法上的改革,也已逐渐呈创新之势。1984年,上海开始着手进行高中会考制度的试点改革。
而针对传统高考命题水平良莠不齐的现象,1985年从美国引标准化考试,并于当年首先在广东省进行了英语、数学两科的试点。
1985年以后,高考改革的总体趋势是减少高考科目的方向发展。先是将理科7门、文科6门各减为3+2共5门,上海则实行3+1共4门的方案。同样是在1985年,国家教委决定在北京大学等43所高等学校进行招收保送生的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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