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最近,广东联通在媒体上发布消息称,为确保计费系统的准确性和运行的安全稳定,该公司不断进行系统的优化,自1996年至今,在计费系统的软、硬件上累计投资达6亿元。而自2004年7月29日启动“挑战300创造不间断”活动以来,以计费为核心的后台支撑系统,已安全准确运行1000天。
此消息一出,马上引起了一些电信消费者的注意,接着,他们在网上捅破:包括联通在内,广东省几家主要电信运营商的电话计时计费系统,均未按照国家计量法和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报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强制检定。
据此,这些消费者质疑:联通、移动和电信等公司的话费计量装置,未经依法送检就投入使用,不但违反了国家有关计量监督的强制性规定,而且很可能造成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属违法运营。”
电信企业 我们的系统已经送检合格
2007年5月,陆锦星等电信用户多次在法庭上指出,广东联通、广东移动和广东电信等公司目前所使用的话费计量系统,未经强制检定。他们还举证,浙江省移动公司的话费系统就已按规定,报经质监部门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定。
对此,广东省移动公司日前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移动公司的移动电话网交换设备早就按上级部门的要求,送经信息产业部北京电话交换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话交换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验,全部合格。广东通信业另一位“巨无霸”——广东联通,则拒绝向中国经济时报发表任何评论。
电信用户 强制检定应由质监部门监督
一位长期观察电信业发展的广东电信用户陈书伟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称,根据1985年由国家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7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必须实行定点定期检定。为此,1999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出关于调整《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通知,把电子计时计费装置也纳入了强制检定的目录。
2006年10月11日,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一份致陈书伟的《关于电话计时计费装置强制检定问题的函》中也指出,电话计时计费装置已纳入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其强制检定属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管职能。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透露,2002年10月以来,信息产业部下发了一系列文件,拒绝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电话计时计费系统实施强制检定。国家质检总局曾与信息产业部协调沟通,但未取得结果。因此,目前对广东电信等公司所属的电话计时计费装置未能进行强制检定。
对这一问题,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日前致函并多次致电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和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但是,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办公室答复说,这属于通信管理局职能范围的事。到目前为止,记者也未收到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的任何答复。广东联通公司一位管理人员也表示,该公司的有关部门拒绝就此事接受采访。
据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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