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6月5日讯(记者侯小健通讯员陈强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今天发布的2006年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去年我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环境空气质量基本保持国家一级水平。但局部污染依然突出,部分湖库水质总体有所下降,交通和生活噪声污染突出。
部分海域未达到管理目标要求
我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80.7%的监测河段、82.4%的监测湖库水质达到或优于可作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但部分地表和地下水体存在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水污染,城市附近的局部海域受到生活污水的一定影响。
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绝大部分监测海域水质处于清洁状态,但13.3%的监测海域未能达到水环境管理目标要求。万宁小海近岸未能达到二类海水管理目标要求,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文昌东郊椰林近岸海域未能达到一类海水管理目标的要求,主要污染指标为活性磷酸盐和化学需氧量。三亚河入海口附近海域受生活污水的影响,水质均为四类,未能达到三类海水管理目标的要求;昌江昌化港口区近岸海域水质活性磷酸盐含量严重超标,水质为四类,未能达到三类海水管理目标的要求。
交通噪声污染突出
公报显示,全省城市(镇)噪声略有控制。在13个开展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的城市(镇)中,有7个城市(镇)超标路段比例低于2005年度。区域环境噪声有60%以上的监测城市(镇)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一类区(居民文教区)标准。但部分监测城市(镇)噪声污染依然较重,夜间污染尤为突出,声源主要来自于交通和生活噪声。
13个开展监测的城市(镇)中,除东方八所镇外,道路交通噪声均存在超标路段。昌江石碌镇、澄迈县金江镇昼间噪声年平均等效声级超过国家标准70分贝限值。海口、三亚两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得到一定控制。
据有关专家分析,城镇摩托车的增多,加大了交通噪声的控制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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