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艳涛 通讯员 杨川)技工院校激烈的招生大战在即,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技工院校领导小组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技工院校必须规范招生,诚信宣传,劳动保障部门对招生简章进行备案,若出现超出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宣传内容,将可能被吊销办学许可证。
通知要求,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需要发布招生宣传广告时,须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内容发布,按规定使用学校的名称,实事求是地公开学校的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和毕业证书性质,招生简章和广告中所介绍的学校荣誉符合实际情况,客观地介绍学校的办学状况、师资力量,包括学校的实际占地面积,教学楼、实训场地、学生宿舍建筑面积,教学设备、实训工位数量等,宣传文字和图片准确反映现实状况。
另外,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不做虚假就业承诺,不以保证就业为招揽生源的主要手段。必须按照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的工种和培训等级拟定宣传内容,如果宣传中出现违反有关规定或未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内容,将视其情节,给予批评、警告、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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