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念曾正在对福寿盘做认真鉴定。许馨艺 摄
本报讯 (记者 许馨艺实习生程贵三)几年前,市民李先生花高价从古董商手中买来了两个青花瓷盘,一直当成宝贝放在家收藏着,其价值到底几何?日前,经专家鉴定,两个瓷盘虽为真品,但实际价值却并不如收藏者李先生所期望的那么高。
“这两个青花瓷盘是清代乾隆年间的民窑青花制品。其中一个盘中心绘有福字图案,四周绘的许多条纹是寿字,寓意百寿捧福,吉祥如意。盘背面绘有暗八仙图,应该有8个,但是这个瓷盘上只绘了4个,这种盘又叫寿字盘。
另外一个盘中心绘有两狮,一个叫太狮,一个叫少狮,谐音“太师”“少师”,寓意是希望自己的子女将来大富大贵,学识渊博,能够做皇帝的老师。青花瓷器的图案主要分人物图,福寿图,山水图,其级别是人物第一,福寿第二,山水第三。就两个瓷盘看,福寿图瓷盘有人为擦洗浸泡过的痕迹,有故意做旧的迹象,其表面受到了损伤,如果将其原本样子保存下来价值会高些。双狮图瓷盘相对来说保存得好些。目前,像这类青花瓷盘的市场价在5000元以内。”省收藏协会文物鉴定中心首席鉴定专家黄念曾认真观察后,得出了以上结论。
价值6万元还是100元?
为了一个鸟食罐师姐师弟上法庭
本报讯 (记者 李广军通讯员贺斌)因为一个明代宣德年间的鸟食罐,师姐弟对簿公堂:师弟称鸟食罐价值6万元,有纸条为证;师姐则说鸟食罐为赝品,仅值100元。记者昨日从开福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案经一审宣判,师姐被判给付师弟鸟食罐价款6万元,并支付逾期违约金。
师弟陈某在起诉书上说,他和师姐谭某均从事古玩生意。2005年12月22日,谭某从他手里拿走明代宣德年间鸟食罐一个,底价6万元,约定2006年1月结清。但谭某拿走鸟食罐后,至今未与他结清。而师姐谭某则辩称,这个鸟食罐在北京经过中信拍卖公司确定为赝品,于是她把鸟食罐带回长沙,多次通知陈某去领,但陈某一直不来。后来鸟食罐不慎遗失,她只愿意赔赝品鸟食罐100元。
法庭审理查明,2005年12月22日,师弟陈某将一个明代宣德年间的鸟食罐交给谭某,双方约定底价为6万元,谭某向陈某开了一张收条:“今收到鸟食罐(大明宣德)一个,底价6万,于明年1月结清。”后来谭某以鸟食罐系赝品为由,欲将鸟食罐退给陈某,并多次通知陈某领取。但鸟食罐后来遗失,陈某遂于今年4月2日提起诉讼。
法庭认为,陈某与谭某就鸟食罐的买卖达成口头协议,陈某依约将鸟食罐交付谭某,谭理应按约向陈某支付相应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故本案中所涉及的鸟食罐的毁损、灭失风险应由被告谭某承担。因鸟食罐现已遗失,其价值无法再进行评估确认,故对于谭某有关鸟食罐系赝品的辩解理由,法院不予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