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术后或者放、化疗需支持治疗的病人,偏瘫合并褥疮感染的病人,癌症晚期需要临终关怀的病人都可以申请建立家庭病床,享受到上门护理的服务。昨天,市卫生局出台《社区卫生服务家庭病床管理办法(试行)》,对建床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出院后转回社区仍需要治疗和慢性病需要长期治疗的两大类病人可以申请建立家庭病床。具体细分为六种情况:急性脑血管病病情平稳需要继续康复的病人;癌症术后或者放、化疗需支持治疗的病人;高血压、糖尿病合并慢性并发症的病人;骨折术后及外伤需要换药、拆线、康复、功能锻炼的病人;晚期肿瘤、植物状态、偏瘫合并褥疮感染等需要长期卧床的病人;晚期肿瘤、植物状态、老年期痴呆症等需要临终关怀的病人。
“家庭病床在数量上没有限制。”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但根据目前本市社区医疗人员数量,建立家庭病床的人数最好不要超过老年人口的5%,否则医务人员会忙不过来。”
据了解,普通家庭病床每天收费10元。病人可享受到的服务包括:责任医师每周查床1至2次,遇到病情有变化时随时查床;责任护士根据患者病情指导家属进行生活护理;社区护士长定期进行护理查床,检查护理质量。(记者方芳)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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