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邢冉冉 通讯员 陈孝平 蒋明 夏晶 许昆)彻底清理整治城中村环境卫生!店铺等门前环境卫生一定要落实到个人!昨日,广州市市容环卫局亮出两把利剑,誓要把广州的城市卫生环境达到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
彻底整治城中村卫生
根据市环卫局的计划,6月11日至7月15日重点整治阶段,各区、街(镇)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旧城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整治,全面清理房前屋后杂物。“城中村等的卫生做到建筑材料按规定存放,零星余泥有序排放,生活垃圾定点、定时倾倒。”市环卫局相关负责人称,旧城区生活垃圾上门收集率要达100%。
7月16日至8月15日为检查整改阶段,8月16日至12月31日为巩固提高阶段。
餐饮店均须设垃圾桶
市政道路两侧、广场周边、人流量较大或店铺较多的内街和街道办事处等都要实施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市环卫局昨日明确了责任区的范围:建筑立面垂直至人行道边沿范围内的台阶、空旷地、人行道等区域。
根据《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做到市容整洁,无乱摆设、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其整洁、完好。
此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还将建立一个可行的、适合于多数责任人或单位的垃圾排放收运制度:沿街流动收集应固定时间,每天不少于二次;在固定位置设置垃圾桶供投放,并保证垃圾桶有足够大的容量;责任人或单位自备收集自身垃圾的容器应放置在门槛以内;易引起顾客即时产生垃圾的商店(如水果店、饮食店、雪糕店等),应设置供顾客投放垃圾的容器,放置在方便投放的位置,并在显眼处设置温馨提示牌引导顾客正确投放垃圾等等。
按照计划,7月15日前,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垃圾排放收集制度和垃圾容器的配置将全面落实。7月16日至12月31日,门前责任区制度实现正常化。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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