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停车费车内物品被盗
律师:收费方应承担责任
金黔在线讯杨女士一家三口驱车到贵阳某动物园游玩,等他们正准备离开时,发现车内价值5000多元的东西被盗了。经报案后,民警赶到事发现场,但就赔偿问题,他们和园方一直没有达成协议。
据杨女士介绍,“六一”当天中午,他和老公带着小孩驱车去动物园游玩,交了3元钱的停车费后,她把车子停放在动物园外的停车场。5点左右,当他们回到车上,正准备离开动物园返回贵阳时,发现放在车上的手机、车上装置VCD、DVD已经被小偷撬盗。事发后,他们向当地警方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并进行了调查。但就赔偿问题,他们一直和园方没有达成协议。
就此,记者咨询了贵州朝华明鑫律师事务所的吴晓兰律师,据她介绍,既然游客已经交了停车费,对方就有责任保证车辆的安全问题,园方的责任显然不可推卸。如果达不成赔偿协议,可以通过警方核实具体损失物品后,游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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