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保安须严审背景 重要岗位留取指纹记录
省公安厅发布的《关于推进保安服务业发展意见》的内容要求
台海网6月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鲍娜) “物业保安将由公安机关监管,个人可以开办保安公司。
根据意见内容,公安机关对保安公司的管理将实行管办分离,突出监管职能。物业管理企业聘用从事治安防范工作的人员,必须纳入公安机关监管范围,规范化管理。
意见中作出明确规定:招收保安时必须进行严格的背景审查,严防有劣迹人员进入保安队伍。实施保安员信息系统管理,建立人员电子档案,对重要岗位保安员留取指纹、掌纹记录。
意见规定,允许和鼓励实力强、信誉好、品牌优的保安企业跨区域经营。并依法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允许社会资本进入保安服务市场,允许符合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办保安服务企业。目前厦门共有11家合法的保安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