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今年2月25日凌晨,在伊通县一个贫困的小山村。因父母外出有事,女大学生小青(化名)和堂妹在家中熟睡。本村村民胡某趁机而入,奸污了小青。事后,小青曾给父母留下一封遗书要轻生,但她后来还是勇敢地报了案。
本报讯 (记者庆华)日前,伊通县人民检察院对胡某涉嫌强奸女大学生一案提起公诉。伊通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强奸案进行不公开审理。嫌疑人胡某因犯有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胡某在2007年2月25日夜里,在本屯小青家的炕上,以暴力、胁迫手段将小青强奸两次,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在有力的人证和物证面前,胡某认罪服法。法院依法判处胡某有期徒刑7年。法院判决结果出来后,小青的父母告知了远在他乡读大学的女儿。
(新文化报·新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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