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6日电 香港16岁少年经常浏览有关女性腿部的网站,自此对女性双脚、女装鞋及袜子“情有独钟”,后来到达难以自制的地步,于今年3至5月期间,对6名女子的腿部“施袭”,专抚摸女事主的右腿,并公然抢去她们的右鞋回家自渎。
现年16岁、就读中三的杨姓被告,在犯人栏内静待判刑。杨个子不高,身穿黑色上衣,头发稍长,留海整齐。其父亲、学校教师及社工均出庭支持被告。被告被判感化令后,在家人簇拥下戴上口罩离开法庭,其家人向记者表示﹕“多谢关心。”
被告承认于今年3月1日至5月12日期间,在天水围一带非礼6名女事主,并专门针对女事主的腿部,试过掀起女事主的裙子,抚摸其臀部及胸部。其中4次被告强行夺去女事主的右鞋。女事主年龄介乎14岁至45岁。
裁判官郭伟健指出,案情情节怪异,反映被告心理不平衡,患上恋足癖。被告自中一起浏览色情网页,后来开始“情迷”有关女性腿部的网站,任何女性的脚、高跟鞋、袜子均能挑起被告的性欲及冲动。被告甚至向警方承认,夺去事主的鞋子后,会带回家自渎。
法庭对被告行为感到非常担心,而被告平日在校内表现正常,裁判官相信他浏览色情网页才引致其性观念偏差。由于被告个性内向,不懂向人求助,以解决有关性的问题,在无助、沮丧的情况下,将性幻想付诸实行,伤害女事主。
精神报告显示,被告不是有精神病,毋须药物治疗,但须接受辅导以根治心理问题,将他带返正途。裁判官接纳感化官建议,判被告接受感化令18个月,并特别订下几个条件。
裁判官要求被告离开所有色情网页,不可再上网浏览。他特别要求在庭上旁听的被告父亲、教师,协助被告脱离泛滥的色情信息,例如着被告父亲安装软件,阻止儿子再上色情网站;校方亦要教导被告正确处理性的问题。另外,被告晚上9时至早上6时要守宵禁令。
案情指出,被告在案发期间分别在天水围天逸村、天恒村及颂富商场等,在商场或公屋后楼梯埋伏,一遇女事主立即扑出从后熊抱,专门针对女事主的右脚脚跟或右腿,亦有掀起其衣服抚摸胸部。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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