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文化在中华文明的发展历程中,具有根本性、决定性的意义。和谐的理念,对于我们而言,绝非只是根源,而是核心。和谐作为我们价值体系的基础,它将一如既往具有高度的现实意义。
古代思想家、哲学家从普遍意义的人性出发,肯定“和”的意义与价值,认为个体尊严的特点只有在和谐存在的前提下才能被准确定义。
和谐文化有时代性。不可否认,随着历史的发展,它自身发生了一些变化。由于我们在面向未来的时候汲取了过去的经验,因此,和谐就被当作一个继承传统和革新过去的场所而持续存在下去。传统和创新的结合,不仅意味着对经受了考验的事物的认可与尊重,不随意用时髦的东西去取代它,而且需要在古人经验的基础上去进行反思与建构。继承传统和革新过去相辅相成,并共同融合成效果历史语境的客观性。面向未来的目光总是从现在转向过去,而作为“前历史”,过去与现在休戚与共。正如哈贝马斯所说,有两种因素构成了这一意识:一方面是不断发生的传统事件(甚至包括革命行动)所产生的历史效果;另一方面是期待视野对汲取历史体验的潜能的支配。应该说,对传统的价值观缺乏信心的人,难以超越感官直觉与现象的东西,找寻精神与创化的真谛,同时,也很难在不同文化融合的对话中获得成功。
因此,对我们来说,具有决定意义的问题,首先是在经济全球化的新环境中通过什么来使我们的价值观得以延续。本雅明把期待视野和经验空间彻底颠倒了过来。他认为,一切过去都具有一种无法实现的期待视野,而现在在面向未来的时候所承担的使命在于:通过回忆过去而得知,我们可以用我们新现实主义的力量来实现我们的期待。这样颠倒之后,传统语境的连续性会和我们这个时代交织在一起,人们也才有可能真正意识到什么是这个时代的标志。当代人不仅要为将来人的命运承担责任,而且要为现实社会及处身其中的人所遭遇的命运承担责任。人们必须知道,他们何以要接受挑战?何以要着眼于未来?惟有以和谐的理念把握现在,创造新的自由和新的机会,把期待的目光投向现在与未来,承担起我们的责任,我们也才会有应得的收获。
但是,这样一种思想史意义也许并不能说明太多的问题。在我们的眼前所浮现的是这种观点:继承并发展和谐文化思想,不是保存什么东西,而是继续发展,从坚实的基础出发,继续前进,站到进步的顶端。这是一种围绕我们时代与社会的本质和要求,是一种伦理普世主义,一种突出的民生意识,强调文化的融合、理解与期待,使全社会在不同文化与利益间的冲突、交流、对话中,真正把和谐视为一个绝对不可放弃的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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