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现代企业,应当建立科学、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企业之间结成联盟进行技术合作开发和转化,将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之一。
我国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弱化,没有建立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管理机构,从而影响了我国民企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力。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资源应当进行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和运营,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资源效益。因此,作为一个现代企业,应当建立科学、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目前,许多民营科技企业既没有专门负责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机构和人员,也没有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的规定,更谈不上灵活地运用知识产权战略来促进企业发展了。在全国工商联调查的535家民营企业中,设有知识产权专职部门的企业有92家,占有效样本的17.2%;设有兼职部门的企业306家,占57.2%;专、兼职机构都没有而委托外部机构处理的企业103家,占19.3%。也就是说近五成的企业没有建立或还在筹备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大多数企业虽然有负责知识产权业务的管理机构,但主要由其他管理部门兼顾,因而专业水平较低,对知识产权研究利用的能力差,管理处于松散状态。在一份关于260余家工业企业的专项统计调查报告显示:260家企业中共有知识产权管理人员284人,仅占从业人员的0.09%,配备知识产权专职管理人员的仅占6.2%。有些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无人过问,造成专利年费因漏交而被视为放弃专利权以及商标忘记续展等,导致企业丧失自主知识产权,给企业造成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
有的企业能从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角度开始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方面的工作,但实施专利战略、品牌战略的措施还不够得力,效果不明显、不理想等。
另外,我国企业尚未从战略高度来确立对知识产权的运用策略,对知识产权的管理限于开发项目管理、申请项目管理等方面,缺乏对企业在未来一段时间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制定,导致企业处于一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状态,而外国跨国公司则根据我国的发展规划,利用专利和技术标准抢占中国市场,以求在未来能获得高额的垄断利润。根据统计资料显示,外国公司在我国获得的通信、半导体类授权专利的数量已占我国同类专利授权数量的90%以上,生物行业约占90%,医药、计算机行业占70%左右。
在此方面,我们可以借鉴日本知识产权机构建立的成功经验,以东芝公司为例,东芝公司的知识产权本部下设7个业务部门:策划部、技术法务部、软件保护部、专利第一部、专利申请部、设计商标部和专利信息中心,这种知识产权的部门结构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也可以看出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同企业的经营战略、发展战略是分不开的,在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时应考虑得更全面,才能使战略的制定与实施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专利和科技成果的处理不尽妥当
随着技术开发和产业化难度的加大,技术开发经费的投资规模要求越来越大。由于单个企业技术开发和转化能力有限,技术开发投资风险增大,因而,企业之间结成联盟进行技术合作开发和转化,将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之一。对于搞技术的人员来说,一天申请几个专利不是难事,关键在于申请了专利除了保护自己的专利技术以外,更重要的在于能够应用并且产业化。一个想法,转变成图纸,由图纸转化成产品,把产品变成商品,这是当今科技型企业的主要标志之一。此外,从比较优势、经济节约和跨越式发展战略方面来看,技术许可和转让也是当今技术引进的主要渠道之一,企业对技术贸易也要给予足够重视。
再以全国工商联调查的535家企业为例,对于拥有的专利和科技成果,选择自行产业化的企业405家,占75.7%;选择技术储备的125家,占23.4%;选择合作、转让和许可的比例相对较低,且多为大型企业,甚至有的企业申请专利之后只是把证书锁在抽屉里,而根本不去开发利用,使得其成为一张废纸,可见大多数企业仍倚重“封闭型”的自行产业化或技术储备模式,选择技术合作和技术贸易(转让和许可)等“外向型”模式比例较小。这反映出目前我国民营企业利用知识产权的方式还比较单一和初级,合作开发、转让和许可等方式有很大发展空间。
相比之下,日本企业非常重视从技术开发到企业经营的专利整体战略。这些企业把研究、开发战略与专利战略紧密地结合起来,在选定研究开发课题时,就开始利用专利情报的导向作用,注意将重点放在商业上最活跃的、可以带来巨大经济利益的领域,并且政府为企业发展提供战略性指导。日本企业认为:研究开发、专利战略、生产经营战略是企业整体发展战略中3个不分割的组成部分。当企业研发启动后,即着手实施专利保护,而在专利保护下,企业新产品将能够在市场上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另外,针对美国基本专利战略,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促进专利技术开发。例如,通过向美国的大学提供捐助,使其为日本企业从事研究、开发,收买美国的小型高科技公司,以获取其专利技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体制。
据统计,日本企业集中了本国60%的科技人员和80%的研发经费,这为日本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迅速进入生产经营阶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日本企业认为:研究开发战略、专利战略、生产经营战略是企业整体发展战略中三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当企业研究开发成功后,即着手实施专利保护,在专利保护下,企业新产品在市场中可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作者为作者为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教师)(7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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