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童金德 通讯员 周万王立前)6月3日下午6时许,灌南县公安局桥西派出所民警将当天抓获的刘某、金某、杨某三名盗窃电动自行车的犯罪嫌疑人送进了看守所,依法执行刑事拘留,不仅破获当天的一起盗窃电动车案,还破获了去年底至今发生在城区的9起电动车被盗案。
当天早上,家住灌南县新安镇曹庄村的王老汉和往常一样,早早起来准备利用星期天的时间,将孙子毛毛送到城里学书法,可是到了过道却发现,刚买不久停放在过道口的和平牌电动自行车不见了,前天晚上是自己上的锁,钥匙还在,大门关得好好的,车怎么会没了?此时纳闷的王老汉向桥西派出所报了案。
接警后,办案民警感到肩上有一股沉重的压力,去年以来一些案件至今还没破掉,刚安静一段时间,如今又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盗窃案,此案必须迅速侦破,决不让其有再次作案的机会。于是他们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侦破,经过缜密侦查,确认为一起入室盗窃案。根据犯罪嫌疑人现场留下的蛛丝马迹和道路上的监控设施,办案民警很快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家住新安镇年仅18岁的男青年刘某,并于10时许,在刘某的一亲戚家将其人赃俱获。经审讯,刘某交代由于经常和朋友在一起玩乐需要开支,自己又不愿打工挣钱,前不久路过王老伯家时,发现他家刚买回一辆新电动自行车,遂产生盗窃念头,便于6月3日凌晨零时许,窜至王老伯家,趁其家人熟睡之际,采用翻墙入院的方式实施盗窃。
就在刚刚审结上述案件的时候,办案民警又根据群众举报得到一条令民警振奋的线索。2006年11月28日夜间,在灌南县木材公司家属区朱某家车库盗得一辆富士达牌电动自行车后逃窜的金某已潜回新安镇家中,忙了半天的民警顾不上吃午饭,立即对金某家实施布控,下午3时许,将在家休息的金某一举抓获。根据金某交代,民警又在某网吧将结伙作案的杨某缉拿归案。经审查,自2006年11月28日起,两人先后结伙窜至灌南县木材公司家属区、亨通家园以及网吧、超市、医院等地作案9起,盗窃电动自行车10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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