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抢劫前放枪练胆爆出旧案
时报讯(记者李朝涛 实习生仰双全 通讯员杨立荣)为了“练胆”,两名男子抢劫前跑到山林试枪,结果被逮个正着。
2006年12月8日中午,丰顺县市民巫某驾车途经县汤西镇新岭村园墩水库路段时,突然听见一声枪响,循声赶过去,正好看到两名男子开着摩托车离开,后座上还放着一支猎枪。
巫某随即报案。当地警方在从县城赶来的路上堵住了两名男子。经审讯,两名男子分别为林某(男,21岁,重庆人)、陈某(男,18岁,湖南人)。据他们供认,枪是钟某从徐姓男子手中买来的,两人从钟某手中借了枪,本来打算当晚抢劫县城某珠宝商场,为了练习胆量,便跑来荒郊野外试枪。接下来,警方又意外查获了一年前的一起伤害案——2005年12月24日晚9时许,林某与陈某抢去金戒指1枚和手机一部,并将受害者刺成重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钟某、徐某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林某、陈某构成抢劫罪。四人被梅州市丰顺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到10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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