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海水被污染事件,损失约1.7亿元
新快报讯据《法制日报》报道,一年前首次告赢国家环保总局后,浙江省温州市的滩涂养殖户再次将国家环保总局推上被告席。养殖户的代理律师袁裕来告诉记者,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昨天开庭审理此案。
海水污染损失过亿
温州市保利水产有限公司承包了当地5500亩荒滩,将荒滩初步改造以后,转包给了130多位养殖户。然而就在养殖场获得一定的收益后,2004年3月,污染事件爆发,大量养殖的海产品死亡。据有关方面估计,因污染造成的损失大约为1.7亿元左右。
后经查,养殖户发现这次污染事故并不是突发性的,而是污染长期积累而引起的总爆发。记者了解到,养殖户所说的污染其实是当地的几千家企业排污引发的。
两告国家环保总局
养殖户走出了维权两步“棋”:一是状告温州市政府未履行法定职责;二是向浙江省环保局投诉,要求查处工业园区违法行为。
第一步“棋”以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告终。养殖户指望着第二步“棋”能有所突破,但省环保局迟迟未作出处理决定。养殖户便直接向国家环保总局提出复议申请。
2005年9月,国家环保总局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由此引发了养殖户一告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其撤销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2006年6月,北京市一中院判决撤销了该份决定,判令国家环保总局在60日内重新作出复议。2006年11月,国家环保总局重新作出复议决定,认为让浙江省环保局处罚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没有法律依据,这与养殖户的意见相距甚远。
两者相左的意见引发了养殖户二次状告国家环保总局,也就是律师所说的,6月6日开庭审理的这个案子。
有法律专家认为,这一系列案件的意义在于,老百姓越来越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依法理性的维权行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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