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包裹引起的风波
我期望着有一天会看到比现在更为完善的国家邮政法,其中更能体现出邮局与寄件人、收件人之间的平等关系。
不久前,我的老伴参加高中同学毕业54周年聚会。他在会上为大家摄像,回到北京后立即制作成VCD光盘,寄给每位同学。
但六天过去,老同学来电话说还没有收到。我们就将“包裹详情单”上填写的他的地址、邮编、电话号码等念给他听,都没错,于是又将快递单的编码告诉他。这时,我们看见详情单上的邮编后有一行小字“寄达局:上海市闵行区”,这是邮政人员依照邮编从电脑里调出打上的,这与老同学家住徐汇区不符合。我们将这个重要情况也一并告知,请他到当地邮局查询说明。一天后,老同学又来电说,邮局仍没收到包裹,让我们到原寄局查问。
八天过去了,我们拿着收据联到原寄局,并说出我们的猜测:包裹寄到了闵行区,并未送到徐汇区。邮政人员在电脑系统上搜索,证实在寄收包裹邮编数据库中,邮局将徐汇区的邮编错安到闵行区头上,而闵行区邮编又错戴到徐汇区头上。邮政人员说,这是新升级的系统,四月份刚使用。
致使包裹误期未送的原因找到了,经两地邮局联系后,老同学终于收到了包裹。
按照通常情况,这件事就算了结了。可我想起《南方周末》上登载的《我和银行间的一段故事》这篇文章,作者抗争不正当的商业行为以及个人与单位平等的权利意识提醒了我,我们应该去邮局,行使平等的权利和维护正当的商业行为。现在快件变成了慢件,可邮局仍收快件费用,这合理吗?
老伴不愿意去做,他认为为区区几块钱不值得,不需要小题大做。但我确信,理在我方,不是为了几个钱,是想触动一下大行业旧的思维意识、为社会向前进步尽我一份力量。我将这次讨公道的行为权当一次试验。因为我们及周围的朋友常常被不正当的商业行为所坑害,记得去年一位朋友在乐器行买一乐器,价格450元,因为音质不理想,第二天去退货,竟然被勒去150元。
我到原寄局找到值班局长,向她说明情况。她说:有可能某地在一个行政区,而邮政区是另一区。我再次明确说:这问题对我们这事不存在,是电脑内这套新系统邮编输错了引起的。她开始认真地翻看邮政编码簿,再看包裹详情单上写的邮编、市、区、路、电话……全部齐备且正确无误,挑不出任何毛病。接着她推托说:“你去填个查询单,查询错处出在哪里。” 我说:“用不着再填查询单了,错处已找到,包裹也收到了。”她还是再三要我去填查询单。我说:“事情很清楚,误期责任不在你局,也不是你们哪位工作人员,而是电脑新系统出了错,使我们寄件人和收件人都受到时间和经济的损失,这是要你们负责的。你们应该马上向上级反映,纠正电脑内的错误,还应赔偿快件变慢件的损失。另外,快件包裹单背面的《须知》与普通包裹单的《须知》全一样,快件被邮局误期怎么就没有条文?”
看来这些话有作用,局长马上说:你要怎样?我说:快件变成慢件了,就应该按慢件收费。她立即应声:我退你钱!一听这话我心想,她个人掏钱我万万不要。她起身到柜台窗口,让一位工作人员算出普通包裹邮价,将超出部分退还给我。
局长还是位明事理的人,使问题迅速得以解决。但其实发生这件事,并不在于哪位具体执行人的问题,而是反映了邮政这个垄断行业长期存在的痼疾。
回家后我给11185打电话,仅仅请对方向上级反映,尽快更改邮政新系统内的邮编错误,以减少邮局、寄件人、收件人三方面的麻烦和损失。又过两天,我去邮局寄信,顺便复印一份《南方周末》上的那篇故事送给了当天的值班局长,请他们抽时间看看,希望他们能从中得到更大的启发。在谈到纠正邮政新系统内邮编错误等问题时,这位局长说:“新系统要运行一段时间,不是发现一处错误就能马上更改的,我们也提了不少意见呐。”从这点也看出,邮政这个大行业改革艰难啊。
我期望着有一天会看到比现在更为完善的国家邮政法,其中更能体现出邮局与寄件人、收件人之间的平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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