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基本保障原则
成年听力障碍人群享受康复服务补贴
晚报讯 目前,听力障碍人群中有70%是成年人,他们的听力康复尚处于空白状况。记者在今天上午市残联举行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构建和谐社会关系”会议上了解到,上海正在构建“成年听力障碍者助听支持康复服务模式”,在成年人的听力康复训练中,将给予社会补贴与保障。
市残联康复处的有关人士介绍,从去年10月起,上海在普陀区的石泉街道和甘泉街道进行试点。根据试点调查的数据推测,全市约有13252名双耳听力障碍者,其中低保对象为572人。
有关人士表示,对成年听力障碍人群实施康复服务补贴,目前采取“基本保障”原则,政府给予成年听力障碍人群的补贴,以基本的、适宜的助听器价格为依据,补贴实行最高限额;同时进行的“分类补贴”原则将对低保对象进行全额补贴,每人补贴2000元,非低保对象进行差额补贴,政府与本人共同承担50%。
今年2月13日开始,上海已对全市低保对象提供资助,这部分人群将优先获得康复服务;4月5日针对非低保对象又出台了相关政策,预计到今年底,可以实现全面覆盖。
目前,只要年满18周岁以上,有口语交流能力,侧裸耳听力60dB以上,一侧裸耳听力90dB以上的聋人就可以申请补贴,补贴方式采取“助听器适配”的康复服务。由本人提出申请,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听力测试、出具评估证明,同时由街道对申请者进行初审,确定补贴标准,报区县残联审批,最后将申请者材料送上海市残联听力语言康复中心,由康复中心根据其听力损失情况选定助听器公司。
有关人士表示,为建立“成年听力障碍人群助听支持康复服务模式”,目前已投入约1200万元,对助听器建立了验配、随访、质控制度,并对验配者开展系统的适应性康复训练。今后上海将在全国率先实现听力障碍人群全年龄段平等接受康复、全程享有康复服务,人人享有“听得见的权利”。
□记者孔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