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徐莹波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日前,建设部出台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最高将面临5万元的罚款;而个人有这些行为的,将被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的现象仍存在
日前,记者接到红头岭附近一位居民来电反映,自从实行城乡清洁工程以来,红头岭一带的一些卫生死角得到了清理,居民的清洁卫生意识有了较大提高,在这里已经没有垃圾成堆的现象了,卫生环境得到很大改善。但由于这里出租房较多,外来人员较集中,其中一些人的素质不高,仍然有乱丢乱倒垃圾的现象。尤其是一些居住在高楼的外来人员还有从楼上朝下扔塑料袋、废纸等垃圾的行为。
记者来到红头岭了解情况。与“城乡清洁工程”实施前相比,这里的卫生环境确实得到了极大改善,但在少数店铺门口,记者仍然看到有胡乱堆放的垃圾袋。其中一家店铺门口修了一个小垃圾池,但垃圾池中没有什么垃圾,旁边倒是散落了不少垃圾,在路边竟然还丢弃了一床废旧棉被……
记者在一些社区中调查时也发现,乱倒、乱丢、抛洒垃圾的现象也没有完全杜绝。
随后,记者采访了市秀峰区环卫站的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认为,近一段时间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以来,秀峰区辖区内的绝大部分社区、单位的卫生环境都比较好,绝大部分居民的清洁卫生意识也得到提高;但在一些城郊结合部,尤其是出租房较为集中的地段,居民的卫生意识较差。另外,还有一些单位在晚上到城郊结合部去倾倒混合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将受处罚
据介绍,根据《办法》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间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应当按规定时间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装入相应的垃圾袋内,投入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宾馆、饭店、餐馆以及机关、院校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并交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企业运至规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禁止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如果违反《办法》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将由相关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则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秀峰区环卫站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一般来说,环卫监察中队的队员如发现有人随意倾倒垃圾的,将会依法进行处罚。对未在现场发现倾倒垃圾的,则进行调查,看是哪户居民倒的。之后,环卫监察中队的队员还会在该处监控一段时间,及时制止随意倾倒垃圾的行为。
个人拒交垃圾费最高罚1000元
该负责人表示,一些居民拒交生活垃圾处理费一直是令环卫部门头疼的问题。该环卫站曾对辖区内交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居民进行了统计,结果发现在城郊结合部,交纳垃圾处理费的比例非常低,只达到了20%左右,如红头岭一带的一些出租房;在非城郊结合部的市区部分,比例相对较高。
根据《办法》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相关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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