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牙防组”、“中国消协”等社会中介组织不断暴露各种问题之时,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6月5日中国政府网消息),格外引人关注。
《意见》指出:推进行业协会的体制机制改革,实行政会分开,行业协会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相协调。
《意见》的内容所指,正是“牙防组违规认证”、“欧典地板虚假宣传”等事件背后的弊端所在。比如,中国消协与工商总局的政会难分、依托卫生部的牙防组职能的明显行政化倾向等。而弊端产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社会中介组织与政府部门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从而产生出一个难以监管的灰色地带,给滋生腐败提供了可能。
在高度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是“全能政府”,社会的力量是弱小的。随着改革开放后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国有企业的改革和私营经济的兴起,社会力量日益成长并呈多元化,而协调自身行为的需要使得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应运而生,至今已发展到近30万个。
同时,政府也开始了向“有限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职能转变,部分职能转移到社会中介组织。此时,中介组织作为政府联系人民群众、市场企业的纽带,可以在反映利益诉求、提供社会服务、协调利益矛盾、实现社会良性沟通等方面起到很好的作用,一种政府与社会的二元均衡连动机制逐步形成。
然而,在正处深刻变革的今天,由于中介组织大多脱胎于政府部门,两者间界限模糊、权责交叉引发诸多问题。以“牙防组”为例,它是行业组织,却不是法人;承担卫生部赋予的部分政府职能,却不占公务员编制、不涉及政府财政;进行违规认证,却难以监管,从而屡屡受到公众和媒体的质疑。
此次《意见》的出台通过划清政府和社会组织的边界,消除政会不分的灰色地带,不仅有助于政府职能的顺畅转变,也有助于社会中介组织的规范发展,从而推动建立政府与社会关系的新模式。
当然,这项工作非旦夕之功。当务之急是落实《意见》的精神,推进行业协会的体制机制改革,消除中介组织的过多政府化和行政化色彩,使社会组织真正植根于社会。在这个过程中,立足于转变政府职能,政府部门应“有所为有所不为”,从社会能够自我管理和服务的领域彻底退出,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等方面与社会组织彻底分开,同时,坚持培育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发挥好他们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社会组织也要在法人治理结构、财务管理等方面加强自身建设,成为自律诚信、富有活力的社会主体。
如果说20多年来的经济体制改革,核心是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那么,在当前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核心则是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当政府、社会、市场各归其位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有了坚实的制度基础。(王淑军) (来源: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