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音乐风云榜引发的国内首例投票歌迷起诉主办方短信投票侵权案,将于6月12日在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代理律师栾永明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由于QQ投票时的页面可以证明光线传媒曾经承诺在2007年4月8日公布票数,而该QQ页面随着投票活动的结束而无法再复原,因此,他通过博客及媒体征集曾在投票过程中见过该页面的证人。
栾律师告诉记者,他曾联系到腾讯业务拓展部的杨小姐,向该公司求证音乐风云榜QQ投票一事,但至今没有得到答复。因此,他向法院申请对腾讯和光线传媒之间的合作所涉及的协议等进行调查。
记者致电腾讯公司杨小姐,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记者随即将电话打到了腾讯公司,工作人员称,媒体负责人陈小姐因外出无法联系,所以不能接受记者采访。
记者又联系了光线传媒品牌部的王小姐,她表示对开庭一事尚不知情,然后以忙碌为由拒绝了采访。(蔡慧)
案件回放
5月下旬,马天宇、谢霆锋等人的歌迷因质疑4月8日的音乐风云榜颁奖礼上几个“最受欢迎”奖项的归属,而不满主办方光线传媒没有公布投票结果。
他们以光线传媒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为由,委托律师状告光线传媒短信消费欺诈,要求该公司公布候选人具体得票数。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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