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六月八日电围绕内地金融机构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中国人民银行连同国家发改委,今天发布具体管理办法。香港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对此表示欢迎,并指有关措施将使香港具有首个内地以外的人民币债券市场,有助于保持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据了解,管理办法围绕规范境内金融机构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行为,从促进香港人民币业务发展出发,对境内金融机构范围、发行人资格、部门职能分工等问题进行了规定,另外,从“一国两制”原则出发,管理办法与香港金融市场管理制度进行了必要的衔接。
唐英年表示,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得以落实,是一个重要突破,代表香港将具有除内地以外的第一个人民币债券市场,这将有助于保持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同时,香港银行可以增加其人民币业务范围,参与香港人民币债券的发行和二级市场买卖,香港居民也可以有多一种人民币投资工具。
唐英年表示,自从国务院批准有关业务后,香港金管局与人民银行一直抓紧各方面的筹备工作。为配合人民币债券的发行与买卖,香港人民币即时支付系统的建设工作已如期于二月二十六日完成。今天人民银行发布有关管理办法,使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准备工作,可谓水到渠成。
唐英年表示,已有好几家内地金融机构正待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来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并已展开发债的有关准备工作。“我们预期第一笔可在六月底之前推出,能在特区回归十周年前,做好这项对香港金融服务业长远发展影响深远的工作,有特别意义。”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允许境内金融机构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将进一步扩大香港居民及企业所持有人民币回流内地的渠道,促进内地和香港的经济往来。同时将为香港金融市场增加新的市场主体和债券币种,有助于扩大香港银行资产业务范围,增加香港居民及企业的人民币投资选择,从而有利于加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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