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实行公积金新规有人欢喜有人忧
机关事业单位的单位缴存比例从7%变为5%~20%
昨日,广州市出台了2007年度公积金缴存规定,明确缴存免税比例降为12%。有市民表示希望能调高缴存基数,以应对免税缴存比例的下调;也有事业单位的员工担心,单位缴存比例会从原先只能选7%,降为此次新规的最低比例5%,减少缴存数。
望调高缴存基数防“缩水”
在某公司上班的张小姐,现在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数是2400元,单位、个人都选择20%的缴存比例。她表示,新规实施后缴存12%以上要纳税,但又不想公积金“缩水”太多,是否可以调高缴存基数呢?
她给记者算了笔账,目前公司按照基本工资6000元做基数进行公积金缴存的,但事实上由于业务能力较好,她每月的实际工资约为8000元,没有超过广州市平均工资的3倍。如能按照实际工资缴存,8000×12%×2=1920元;比按照基本工资缴存的6000×12%×2=1440元,可以多交480元。
机关事业单位或有变化
2006年度缴存比例的规定为,原由市财政核拨核补经费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单位缴存比例为7%,个人缴存比例为7%~20%。除市财政核拨核补经费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各为5%,最高各为20%。
而新出台的2007年度缴存比例规定,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20%,具体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也就是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单位缴存比例,可以从7%下调为5%,也可以上调至20%。
在某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上班的李先生担心,目前单位每月缴存7%的公积金只有160元,如果降为5%,那缴存数就更少了。同样在市直机关工作的陈小姐却高兴的说,她们单位效益好,单位早就表示要为员工多缴公积金作为福利,现在终于可以调高比例了。
公积金归集额度或减
新规出台后,不少市民认为自己的公积金缴存数可能会有所下降。有业内人士也表示,最高缴纳比例的下调,将可能会广州公积金的归集额度缩水。
据了解,去年广州市全年(含番禺、花都二区和从化、增城等县级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额约158亿元,创历年来最高,同比增长超20%以上。其中,个人贷款发放额约51亿,同比增长约超20%;因购建租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人数约34万人,提取总额约81亿元。也就是说,纯用于住房的使用额约达132亿元,该使用率约达84%。
时报记者 田桂丹
相关新闻 公积金征税细则将出台
将于7月1日起实施的2007年广州市公积金缴存新规规定,缴存基数超过2006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倍的(3027×3,即9081元)、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超过12%的,多出部分将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缴存比例为20%的话,则多出的8%公积金要按照9级不同的纳税额度进行累计计算。但对于缴存基数超3倍的如何纳税,不少市民感到很困惑。
昨日广州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具体征税细则将会尽快出台。
时报记者 李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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