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6月8日讯(记者 纪燕玲 实习生 张昌龙通讯员刘玫)记者今天上午从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海口检察机关从6月11日至15日将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受理群众举报,开展举报宣传。
10名处级干部被举报“落马”
2006年至今年5月,海口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控告举报999件(次),其中属于海口市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线索370件。
截止今年5月,海口检察机关共初查查结职务犯罪线索515件,经初查立案80件98人。移送审查起诉70件89人,经法院审理已作出有罪判决的60件8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17.95万元。
据介绍,通过群众举报,海口市检察院2006年立案侦查了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助理唐小平受贿10万元案,经法院审理唐小平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举报不当将延误办案时机
据海口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韩精华介绍,从海口职务犯罪举报工作情况看,群众举报职务犯罪的积极性是高的,但举报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匿名举报占的比例比较高,其中原因比较复杂,主要是担心受打击报复。但是匿名举报往往得不到举报人或知情人的帮助,增加了检察机关查办的难度,直接影响线索调查的成案率。二是举报线索简单粗糙,有的三言两语,缺乏可查性。三是多头举报较普遍,举报人就同一事向多个不同机关、部门举报,造成相关机关、部门重复审查、批办、流转,贻误查办的有利时机,容易泄露举报内容,甚至造成被举报人订立攻守同盟,销毁相关证据或逃匿等,给有权管辖的检察机关查处案件带来了困难。
举报方式多种多样
针对此情况,海口检察机关不断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进举报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了举报工作制度。海口检察院制定完善了《控告申诉信访工作规则》、《举报中心受理举报线索工作规则》、《受理举报工作流程》、《举报线索管理办法》、《互联网举报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并编印成“举报须知”,从制度和机制上加强对举报线索受理、流转、查办、反馈等环节的规范管理。为防止瞒案不报、压案不办,坚决做到对举报线索处理的“三个一律”,即不管什么人举报、不管举报什么人、一律认真负责地受理和办理;实名举报一律要在初查前与举报人见面,办结后反馈查处结果;对泄露举报人情况、打击报复举报人一律追究。二是奖励举报有功人员。
此外,检方还开通网上举报系统。网上举报既方便又快捷,同时保密性高,举报人可直接通过网上查询办理结果。自2004年8月20日开始,截止今年6月8日,该院共受理网络举报、控告等材料143件(次)。其中:举报线索36件,控告一般刑事违法、犯罪46件,申诉5件,法律咨询、直接答复共56件。
今天,海口检察院公布了举报电话:68532000(语音留言)、68534607(人工接听);举报网址:hkjc.haikou.gov.cn(地址:海口市国贸大道三横路9号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刘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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