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8日专电(记者张旭东 姚均芳)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日公布并实施《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经批准可以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央行表示,允许境内金融机构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有利于加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将进一步扩大香港居民及企业所持有人民币回流内地的渠道,促进内地和香港的经济往来,为香港金融市场增加新的市场主体和债券币种。
据新华社香港6月8日电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唐英年8日表示,香港人民币债券业务的落实是一个重要的突破,代表香港成为内地以外第一个人民币债券市场。
同时,香港银行可以增加人民币业务范围,参与香港人民币债券发行和二级市场买卖,香港居民也有了更多的人民币投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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