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9日电(记者 张毅 江国成)从上周末开始,中国政府密集、连续出台了节能减排、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
此间权威人士认为,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彰显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态度,将进一步促进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也必将对减缓和适应全球气候变化做出新的贡献。
6月3日,由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正式对外公布。方案明确了2010年中国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同一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对外公布,要求所有公共建筑夏季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摄氏度。
6月4日,作为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一项重要义务,中国政府制定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正式对外发布。方案明确了到2010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目标、基本原则、重点领域及其政策措施。
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加快水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发电、沼气的开发利用。
参与上述文件制定工作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所长韩文科对记者说,从公布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来看,国家把节约资源、削减污染物排放作为突破口,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在谈到《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时,韩文科说,政府出台规划,确定目标和方向,将鼓励国内企业大力发展再生能源,有力地保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贯彻执行。
他认为,要实现上述目标虽然十分艰巨,但是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地方政府积极落实,在规定的期限内实现上述目标是有可能的。
在上述规划和方案中,都提出要把节能环保纳入地方政府业绩考核。目前已有一些地方政府立下了军令状,充分表明了各级政府的决心。
在建立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进程中,中央政府带头厉行节约。从2005年开始,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就开始严格执行夏季空调温度不低于26摄氏度的标准。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已发出通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于6月10日至16日,举办主题为“做节能表率,建节约型机关”的“节能宣传周”活动。
中央国家机关在节能环保方面的带头作用,无疑将推动全社会培养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环保光荣、污染可耻的良好风气。
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 审议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
会议指出,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对于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把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切实抓紧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加快水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发电、沼气的开发利用。总的目标是: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解决偏远地区无电人口供电问题,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行有机废弃物的能源化利用,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的产业化发展。
特稿: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推进节能减排
当前,实现节能减排目标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去年以来,全国上下加强了节能减排工作,国务院发布了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制定了促进节能减排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相继做出了工作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的用户之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一般情况下,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各地可在确保符合上述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等实际情况,进一步制订具体的控制标准。各级国家机关要带头厉行节约,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发挥表率作用。
记者探访: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 部委做得怎么样?
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对气候变化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成立了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机构,并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和措施,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作为履行《气候公约》的一项重要义务,中国政府特制定《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本方案明确了到2010年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目标、基本原则、重点领域及其政策措施。中国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落实《国家方案》中提出的各项任务,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减缓与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为保护全球气候继续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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