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警务督察新拓展
本报讯 广东警务督察工作范围向“保护民警权益”新拓展,成效令人瞩目。
公安机关执法工作中常常遇到阻碍、妨碍民警执法、侵犯民警执法权益、损害公安机关执法权威等问题。
广州市公安局以《局长工作会议纪要》的形式出台了“加强警务保障、维护执法权威”十条工作意见,将妨碍、阻碍或采取暴力等其他方法阻挠执法的按警情列入接处警,并且按程度分A、B级处置。
广东省公安厅2006年成立了“维权委”,办公室设在督察处,健全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机制,包括受案、办理和处置工作制度,执法执勤风险评估机制、民警求助制度、澄清不实投诉正名制度,重大案(事)件及时介入核查、通报和新闻发布等制度。对不实投诉,及时澄清事实,为民警正名;对恶意投诉、诬告和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予以依法惩处,维护民警的执法权益,维护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
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及下属县区公安机关都成立了维权组织机构。仅最近两年来,省督察部门就澄清不实投诉举报5151件,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侵犯民警执法权益的行为1982起,有效地维护了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陈嘉 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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