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 通讯员邵斌实习生毛敏耕杨英瑜)夫妻俩感情生隙后,妻子移居他处,每天给残疾老公送饭。吴某享受了两个月的如此“礼遇”后搞烦了,将妻子诉至法庭要求给予扶养费,不愿再过这种饭来伸手的日子。
吴某今年39岁,1997年与卢某结婚,育有一子。2002年,卢某下岗后开了一家副食店,吴某则在外跑运输,小日子过得还算幸福。
去年3月,吴某酒后驾车出车祸,落下半身不遂,便整天呆在家里,脾气变得暴躁,还学会了酗酒、打牌,常打骂卢某,两人矛盾激化。
今年3月,卢某带着儿子住进了副食店,留下吴某一人在家里。卢某每天负责给他洗衣、送饭。
5月,吴某一纸诉状将卢某告上法庭,要求每月支付扶养费500元。
法官对吴某自暴自弃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认为吴某虽然身患残疾,但还年轻,应该力所能及地为家庭出力而不是添乱,还对卢某指出,在法律上她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吴某有扶养的义务。经调解,卢某同意每月支付吴某200元。
(注:大人对小孩是抚养义务,大人对大人之间是扶养义务!夫妻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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