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6月8日电“从今年1月1日最高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至今,这6个多月以来,我作为首席大法官,可以说是操心劳神、食不甘味。”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8日表示。
肖扬是在同广东法院部分刑事法官座谈时说这番话的。
对于当前的刑事审判尤其是死刑案件审判工作,肖扬提出4点要求:
——必须立足于正确判断社会治安形势这盘棋。做好死刑案件审判工作,不能脱离治安状况抽象地谈刑事审判,必须考虑治安是否良好、社会是否稳定等因素。
——必须紧紧把牢一、二审质量这道关。办理死刑案件,一审是基础,二审是关键。一审法院要充分发挥基础作用,所有事实、证据的认定都必须经过庭审质证、认证,切实保证查清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科学裁量刑罚。二审法院要充分发挥全面审查功能和救济功能,尤其要针对上诉和抗诉理由,通过二审开庭,发现和纠正一审认定事实上的差错,适用法律上的不当,为后续的死刑复核程序打下坚实基础。
——必须正确把握宽严相济这个度。“宽”和“严”都是相对的,不能强调一方面而弱化另一方面,必须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不能“宽”无边,也不能“严”无度。“宽”可以增加和谐因素,“严”可以消除不和谐因素。重罪轻判固然不对,轻罪重判一样也是错误的。必须全面衡量从宽与从严情节,正确把握宽严尺度,做到因时而宜,因地而宜,因案而宜,因人而宜,确保罚当其罪。
——必须始终贯穿证据裁判这条线。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如果定罪的关键证据存在疑问,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如果定罪证据达到了确实、充分的裁判标准,但影响量刑的事实、证据存在疑问的,则应当留有余地,尤其是死刑案件,必须做到杀者不疑,疑者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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