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吉林频道6月9日电(记者齐海山、王晓明)近年来,吉林省农民收入逐渐由一枝独秀向多路进财发生转变,其中劳务收入的比重逐年增加,已经占农民人均收入的26%以上。不少农民说,收入增加多亏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阳光照亮了增收路。
2004年吉林省启动阳光工程以来,示范性转移农村劳动力40万人,带动培训转移239万人,中央、省及各地财政累计投入阳光工程专项资金8041万元,通过发放培训券或降低收费标准等形势,直接补贴给接受培训的农民,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现在主动要求参加培训的农民越来越多,接受培训的农民已由过去只能从事粗放的体力型工作,向技能型、尖端服务型、智能型转变。
据了解,吉林省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大省,据初步统计,全省可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近450万人。去年,吉林省转移农村劳动力达到330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37亿元,农民人均劳务收入达到950元,劳务收入比重已经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6%。今年吉林省准备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达到350万人。
吉林省农委副主任、省阳光办主任隋鹏飞说,到2010年,吉林省通过实施阳光工程,全省转移培训农村劳动力160万人,每年转移培训40万人;推动全省450万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力争实现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0%;实现四分之一左右的农村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四分之一左右的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从事多种经营和非农产业,一半左右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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