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6月10日专电(记者刘元旭)针对流浪少年犯罪案件多发的情况,天津市和平区法院少年审判庭日前举办了一堂特殊的法庭教育课,20余名来自天津市收容所的少年儿童旁听了法庭对两名外来流浪青少年盗窃景观灯一案的审理。
17岁的王某和21岁的田某均是外地在津流浪人员,因盗窃及销赃海河沿岸堤墙上价值2.88万元的景观照明灯被提起公诉。庭审中,检察官和法官当庭对两名被告人进行了法制教育。为了让旁听席上的二十几个孩子更好地接受法制教育,当庭法官适时地以案讲法,并耐心解答了孩子们提出的一些问题。
少年审判庭庭长张会发说,一些孩子小小年纪因生活贫困、父母离婚等原因在社会上流浪,他们由于没有经济来源,加上判断力自控力差和长期流浪接触一些社会阴暗面对其心理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侵犯和引诱的目标,误入犯罪团伙。因此,必须采取措施适时加以引导和教育,以免他们走上犯罪道路。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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