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普通投资者都说成“购买”理财产品。近日银监会与央行的一番言论表明,这个说法有极大的差错。
银监会近日对各商业银行随意“出售”理财产品的现象,提出了严厉批评;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也指出,“理财产品只是代客理财——无论什么理财品种都是信托委托关系”。
作为一个普通的投资者,我们在投资“银行理财”项目时,要头脑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只是将一笔钱交给了银行这个“管家”去管理,而不是购买了银行的某个产品。当理财产品收益达不到银行宣传的效果时,是投资者自己在承受损失。
所以,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不同于去超市购物,一定要做到心中明白。
达到宣传中的高收益可能性非常小,投资者可要擦亮眼睛,这样把你“忽悠”进去
商报记者 金科 报道
我们身边有不少银行,把一些晦涩难懂的理财产品用“高收益”的糖衣一包装,就卖给了普通的投资者。银行门口总挂着大幅宣传关于理财产品的宣传,任意一款的收益率都远远超过了现行的人民币存款。但这些理财产品投资的是哪些项目,这个项目有怎样的前景,竟然连银行的大堂经理也说不清楚。
到期收益不如利息
某股份制银行在南京推出了一款QDII理财产品,该款“新兴市场投资计划”,期限为5年,最高年收益号称能达到9%。从字面上理解,投资者认为如果持有这款产品满5年,就可以拿到45%的最高收益。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根据银行的说明,这款产品是以荷银新兴市场债券基金保本票据为投资方向,接受境内投资者委托的美元或人民币资金。但如果根据银行提供的产品计算公式计算,我们发现,这款产品实际上如果真正持有到期的话,收益率是很低的,如果客户是用人民币购买这款产品的话,平均每年连1%的收益可能都达不到。
首先,在这款产品的说明中提到,银行拥有提前终止该产品的权利,一旦触发提前终止,客户的收益就被锁定,没有了获取更高收益的可能。
按照银行的说明,该产品持有到期的条件为,5年后产品净值不超过112%。假设5年后产品的净值为1.11,同时,由于人民币汇率浮动,假设到期日结汇汇率为7.19%,银行5年共给予8%的人民币升值补偿来计算,投资10000美元产品的最终获得的金额为1100美元,最终年回报率只有2.2%,而考虑到汇率的因素,人民币产品的回报率则更低,10万元人民币最终收益只有3173元,每年收益0.63%,远远低于银行的存款。而这还是该款产品可能的最高收益。
高收益可能非常低
由于这款产品在5年内最终收益比较固定,因此购买这款产品的投资者,想达到每年9%甚至更高的预期收益率,只能寄希望于银行在短期内提前终止该产品,或者由投资者选择在基金净值较高的时候赎回,触发银行提前赎回条件越快,收益越高。
那么,能拿到9%收益的几率有多大呢?根据银行给出的2004年3月——2007年3月倒流测试数据,触发事件最早发生在第41天;最晚发生在3年第3个季度,跳动性非常大,如果按照平均值2年触发银行赎回来计算,赎回费率2.9%,客户投资10000美元最终获得的金额大约为10910元左右,年收益4.6%左右。假设人民币当时结汇汇率为7.68,人民币最终客户获得的收益只有3.23%,略高于银行的存款。
尽管银行表示,投资了该产品还能获得每年超额收益部分18%的潜在分红,但记者在多达几十页的产品说明中没有看到分红的具体计算方式。
同时,由于该产品的资产价值与新兴市场的地区风险联系密切,对于购买了长期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来说,这些地区(印度、俄罗斯、南美、东欧)政治和经济风险都相对较高,如果发生金融危机或重大事件,都会给该产品的资产价值带来大幅度的缩水,投资者最后获得的收益可能更低。
大堂经理也弄不懂
“这个产品确实太复杂,连我们自己都没弄懂。”当记者去该银行某支行去咨询产品信息的时候,接受咨询的大堂经理这样告诉记者。连自己的销售人员都没弄清除产品是怎么回事,怎么就把产品摆到柜台上开卖了呢?
而且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了无论是该银行的电话客服小姐,还是那位大堂经理,在解释产品的时候,都犯了一些错误。例如那位声音甜美的客服小姐告诉记者,产品赎回触发的条件是人民币升值幅度超过112%,实际上应该是产品的挂钩指数超过112%,银行才会选择提前赎回;而那位大堂经理则告诉记者,银行选择提前赎回是不收费用的,等记者从说明书上找到了相关的条款,他才恍然大悟。
在理财产品多元化的今天,投资者在获得潜在高收益的同时,更可能面对的是风险,相关部门表示,不少商业银行为吸引客户、为追求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份额,在销售产品时片面强调低风险、高收益以及多种货币选择,不就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向客户作充分提示,混淆预期收益和最终实际收益的概念,从而引来了大量的投诉。在银行业服务的好坏直接体现竞争力的今天,连自己的产品都解释不清的服务人员,怎么能让投资者放心地去让他们帮忙理财呢?希望银行的客服人员,在接受投资者的咨询之前,先把自己的产品弄明白,别辜负了广大老百姓的信任。
江苏银监局提醒市民:不要轻信“高收益”
商报记者陈逢春报道“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必须明示产品风险,投资者千万别轻信理财产品高收益。”江苏省银监局有关人士提醒,市民在购买之前要研读协议,明白自己到底投资了什么。
据江苏银监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我省银行本外币个人理财资金余额已高达120.60亿元,其中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占了大多数。
“外汇理财产品、人民币理财产品……都是这几年才出现的新业务,为市民添加了投资渠道。但由于此项业务开展时间较短,一般老百姓对此缺乏足够的了解,习惯将其理解为传统的储蓄,不过收益要高些,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普遍不够。”省银监局的人士表示,此前一些银行在进行产品宣传时也未进行明确的风险提示,误导客户购买了与其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
据介绍,南京一家银行就曾提出允许客户提前赎回自己购买的未到期外汇理财产品,但必须按照银行公布的赎回价格,使得投资者理了几年财不仅没获收益,本金还要损失最多25%!
江苏省银监局的人士表示,根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行理财计划的宣传和介绍材料,应包含对产品风险的提示,并以醒目、通俗的文字表达。广大市民在购买理财产品之前也要认真阅读理财计划的协议内容,准确理解产品收益,避免产生纠纷。同时,江苏省银监局也将加强在这方面的监管。
投资了一款“看不懂”的理财产品,从此就被“套住了”,零收益,投资人太郁闷了
商报记者 陈逢春 报道
许多人投资理财产品,都抱着买理财产品可以获得比普通的储蓄存款更多收益的想法。
但不少去年投资理财产品的投资者都很郁闷,他们投资的几款产品收益直线下降,有的几乎没有一分钱收益。
Libor是什么
Libor,普通人听起来是一个绝对陌生的财经名词。但这个名词却和不少去年银行投放到市场上的外币的收益多少有直接关系。有很多连这个词是什么意思都不懂的投资者,亏得也不明不白。
一般意义上,Libor指的是在英国伦敦第一流银行借款给伦敦的另一家第一流银行资金的利率。现在的Libor已经作为国际金融市场中大多数浮动利率的基础利率,作为银行从市场上投资筹集资金进行转贷的成本。
商报记者了解到,去年年初以来,不少银行发行了多款和Libor挂钩的产品,而且反向挂钩的居多,意即Libor越高,投资者收益越低。但记者了解到,此产品的不少投资者却很少能对Libor说出个所以然来,更不要说去判断Libor的走势来掂量自己手中的收益高低。
兴业银行南京分行外汇首席分析师赵嘉健认为,对于这类理财产品银行通常设定一个Libor利率的波动区间,在一定周期内,只要Libor利率不超出这个范围,投资者就可以获得较高的预期收益。但是,由于最近一两年,美国、欧盟、日本等经济体不断调整利率,导致英国Libor利率波动加剧,并突破了此前银行设定的区间,使得购买此类外汇理财产品的投资者“颗粒无收”。
收益竟然为零
家住三条巷某小区的市民李先生是江苏商报的忠实读者。去年2月,李先生投资了南京某银行8000美元5年期产品,约定总投资收益率是8%。从起息日起,每半年1个收益期。
“理财协议约定,当最终收益达到8%时,该份理财协议自动终止。”李先生告诉商报,1年后,也就是今年2月份,李先生收到320多美元的收益,算下来收益率达到了4%。“当时我的乐观估计,按这种情势发展下去,再有一年就能拿到8%的收益,本利收回,相当合算。但最近的第3个收益期,理财存折上只划进了2.4美元,令我大跌眼镜。银行理财师最近告诉我,Libor还会走高,这意味着,接下来一个收益期内此款产品的收益还可能非常低。”
“早知道会是这个结局,当初我还不如直接存定期了。”对投资这家银行的理财产品,李先生很是后悔。与市民李先生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很多。市民吴先生告诉商报记者,“2005年年初,我在南京某国有银行购买了预期收益率4.1%的外汇理财产品。冲着这么高的收益,我当时一次性投入了50000美元,梦想着能够有所斩获。”
然而,偏偏事与愿违,吴先生的理财产品高收益梦很快就破灭了。2005年6月份以来,受美国经济影响,美联储不断加息,与吴先生的外汇理财产品挂钩的英国LIBOR利率(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也不断走高,突破了银行设定的区间,吴先生已连续17个月零收益了。
“银行的理财产品叫什么理财啊,简直就是吞钱。”吴先生至今心中仍然愤愤不平。
新闻背景, 不能将理财产品等同于超市商品,银监会狠批“不负责销售”
上周末,中国银监会官员严厉批评一些商业银行把理财产品卖给所有客户的做法。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李伏安说,银行把理财产品卖给不合适的客户,是极端不负责任的,也是没有职业操守的。
重感冒和轻感冒病人看病时,医生开出的药方都不一样,商业银行也应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定制并销售不同的理财产品。目前的情况是,像逛超市一样,客户只要愿意,就能买到一家银行任意理财产品。如果银行拒绝卖给有些客户,会被视为歧视,对客户不公平。银行至少应把客户分为专业投资者和非专业投资者两大类,把为专业投资者设计的理财产品卖给非专业投资者,银行早晚将为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损失。
李伏安的观点得到了香港同行的响应。香港金融管理局助理总裁(银行监理)阮国恒介绍,香港金管局要求,客户购买银行投资产品时,在港银行必须给予合理的建议和充分的解释。
香港金管局要求,在港银行为客户建立投资户口之前,须收集及记录足够的客户资料,包括背景、投资经验、投资目标、投资年期、资金来源,然后根据资料分析客户承受投资所带来各项风险的能力,确保所销售的产品符合客户的个人情况和需要。
央行副行长吴晓灵:理财产品只是“委托理财”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9日说,在当前国内证券市场发展趋势比较好的情况下,中国理财市场的许多矛盾被掩盖。
首先,商业银行应该严格区分自营业务与代客理财业务的界限,银行代客理财项目应彻底独立于银行所有资产之外。第二,代客理财产品的法律性质应予以明确,其经营管理的理念应该统一。当前几乎所有金融机构都在经营代客理财,在法律性质上应当明确,无论什么理财品种都是信托委托关系。在经营管理理念上,应认真区分理财产品是私募产品还是公募产品。第三,同一法律关系的金融业务应按统一的标准进行监管。第四,要注重理财专家队伍的建设。第五,应妥善处理结构性理财产品增加信誉与理财产品的法律关系问题。(05版《重磅》)
(编辑 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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