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另结新友男子放火烧屋
致人父母双亡一审领刑无期
因为性格不合,女朋友提出分手并另结新友;他多次要求和好被拒绝并遭到女朋友的新欢殴打,一气之下,他把气撒在了女朋友父母身上——趁夜黑之时用汽油将女朋友父母亲烧死(本报去年曾作报道)。
根据法院审理查明:贵定县人熊某离婚后经人介绍,于2005年9月与被告人罗某认识并恋爱。而后,双方因性格不合闹矛盾,熊遂提出分手,罗不同意。罗声称如果熊要分手必须返还帮其治病的费用,争执中罗用钢筋将熊扎伤。熊愤而离开罗并找到新男朋友朱某。罗多次到熊家索要治病钱财并要求与熊重归于好,但被拒绝。
2006年1月初,熊某与朱某结婚当天,罗又去找熊、朱二人要钱,并与朱发生抓打。当天晚上,朱邀上多人来到罗家将其打伤,并逼迫罗赔偿400元作为他们租车来到罗家的费用。为此,罗怀恨在心。同年1月10日,罗某低价卖掉汽车修理铺,到贵阳租房养伤。25日,罗来到贵定县城,购买了汽油、打火机、小铁锤等工具。次日凌晨3时许,罗来到贵定县城小十字史家城(地名)熊某父母开的百货商店前,打坏店门,并将汽油倒在商店里面的货物上点燃后逃离现场。火灾致三户商店受损,直接经济损失70000余元,商店内的熊某父母被当场烧死。案发后,罗某连夜逃回贵阳,并于2月10日逃往云南省打工。9月22日,罗在云南省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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