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专业人士称:美国产业滥用法律和程序优势
美国钢管产业对中国标准钢管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
法制网记者 刘爱君
据英国欧华律师事务所北京办事处透露,6家美国标准钢管制造商以及美国钢铁工人联盟于2007年6月7日向美国商务部提交了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申请,要求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焊缝标准钢管(又称“标准钢管”或“结构管”)征收高达88%的反倾销税,并加征反补贴税。
一个很糟糕的裁决
针对第一起案件,欧华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合伙人,反倾销专家马鸿基律师评论说:“美国对中国采取反补贴措施并非一个特别出人意料的决定,但是我认为这是一个很糟糕的裁决,它将对中国对美出口产生重大影响。事实上,这并非单纯的花哨外交辞令,而是美国政府为美国国内产业应对中国产品竞争的问题上采取的一项具体行动,为美国产业提供了一项重要的保护性贸易武器。我预计在今年年底之前还会有多起针对中国的反补贴申请将被提出。”
美钢管产业积怨已久
对于本次中国标准钢管反倾销和反补贴案件,马鸿基律师认为,美国钢管产业针对中国产品的积怨由来已久。最近的一次是在2005年8月2日,美国钢铁产业曾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针对中国标准钢管产品采取“421特别保障措施”。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经过详细调查后,向美国总统布什提出建议书,要求对中国的钢管采取进口限制。当时,此建议被布什否决了。
同一家律师事务所
马鸿基律师认为,一些针对中国企业的贸易保护现象不容忽视。在“421”调查中,美国钢铁产业曾聘用一家名为SchagrinAssociates的美国律师事务所作为代理律师,该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代表美国产业提起针对外国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美国钢铁产业与该律所长期保持密切关系。此次提起的钢管案,美国申诉方的代理律师为King&Spalding律师事务所,即早前提起铜版纸反补贴案件的同一家律师事务所。不仅如此,美国纺织产业已经在新闻公告中透露,该产业正在与这家律所进行接触打算对中国纺织产品采取积极行动。
基于此,马鸿基律师认为,一些顾虑来自与中国产品竞争的美国生产商可能会采取更多类似行动。
有专家认为,美国产业所采取的这些措施是不公平的,这明显是一个美国产业滥用其法律和程序优势针对中国产品采取的贸易保护手段。美国产业错误地认为,他们可以通过采取这种保护主义法律措施来阻止来自中国产品的强大而公平的竞争。
美国商务部允许反补贴案件走得更远的政策是错误的。允许将反补贴措施适用于中国的决定是政策性决定,而美国法律并未要求美国商务部得出这种结论。因此,美国商务部正在给自己制造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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