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出一万块钱,一次性“买”断赡养,以后你老两口生老病死不关我们事! |
调查与分析 近年来,关于我国家庭道德走向,出现了“滑坡”和“爬坡”两种截然相反的判断。那么,这些判断符合实际吗?请看——
中国家庭道德状况调查
近年来,一些人看到居高不下的离婚率,日益开放的性行为等不良现象,就断言我国家庭道德状况在“严重滑坡”;还有人看到新的具有合理性和进步意义的道德现象在出现,如男女平等、爱情的追求等,就认为整体道德状况在好转,在不断地“爬坡”。
把孝与个人的社会责任内在联系起来,这是现代家庭伦理道德的新的生长点
在儒家伦理文化中,孝体现为三个层次:最低的要求是“能养”,即能够赡养父母,关心父母的日常生活,满足他们的衣食住行需要。其次是要做到“不辱”,即听从父母的劝诫,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不让父母担心受怕,丢失脸面。最高的层次是“显名”,以自己日后的突出成就、衣锦还乡、光宗耀祖来为父母显身扬名。这三个层次并非孤立的,能养是基础,不辱是发展,显名是最高境界,逐步上升,更高一层总是以完成底层的要求为条件。一个人即便为父母显名了,也要关心、赡养父母。
今日的国人如何看待孝呢?总体上说,绝大多数人并不反对孝,但对孝的具体内容的理解存在分歧。
我们依照传统的“孝”观念设计了如表一所列的几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关心父母的健康和起居”和“尽量与父母住在一起或常回家看看”可归为“能养”一类;“传宗接代,延续香火”、“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但不与父母当面顶撞”、“完全服从父母的意见”可视为“不辱”;而“用自己的成功来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可当作“显名”。数据显示,大多数人还是把“孝”理解为“能养”,占到62.49%,视为“不辱”的仅占8.4%,理解为“显名”的达到28.62%。由此可见,大多数人恪守着“孝”观念的基本内涵,对于较高层次的“孝”的要求,也有相当大的认同率。把在社会事业中的成功看成是孝的体现,实际上就把孝与个人的社会责任内在联系起来了。这无疑是现代家庭伦理道德的新的生长点。
需要指出的是,传统的孝伦理包含比我们所分析的要素更多的内涵,如父辈视子女为私有财产,要求子女对父辈的绝对服从观念等;提倡“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愚孝思想。通过数据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到,中国传统孝精神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其愚昧落后的东西正在被摒弃,而适应时代要求新的孝精神正在生发之中。
对于父母而言,基本的伦理精神和道德规范是父义母慈,但慈往往是父母共同的伦理准则。父母之于子女的伦理义务,一是养育,二是教之以方,使之能成家立业。调查结果显示,在对“有关家庭的道德中最重要的项目”的选择时,选择“爱护后代”的比例随着年龄上升而逐步攀高,60岁以上的老人选择此项比例(14.1%)是20-29岁的青年选择此项比例(2.51%)的六倍。我们并没有对爱护后代的具体状况在问卷上作深入调查,从进一步的访谈中可以得知,父母在对待子女方面,一般都可做到对子女的关爱,但更侧重于“才”的教育,而有忽视“德”的倾向。实际上,随着独生子女率的增加,中国出现了“小皇帝”现象,父母对子女是恩宠有加。这对于后代的成长可能会产生一些负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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