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广东省交通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交通厅近日下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桥梁建设省投资补助标准的通知》,全面提高国省县乡等非收费公路建设的补助标准。根据新标准测算,“十一五”期间,全省用于各级国省道县乡道路建设和维护的资金达137亿多元,比原标准增加53亿元,增幅达38.4%。
根据通知,“十一五”期间,广东省将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和16个扶贫重点县、山区、东西两翼等落后地区非收费公路和政府还贷国省道路的新(改)建补助标准,其中国道各等级公路补助档次分别提高50万元/公里,省道补助标准提高10万~30万元/公里。
同时,此次新增对非收费公路路面大修工程的补助规定,对国道按等级和地域补助标准从40万~200万元/公里不等,省道补助标准从30万~150万元不等,县乡公路提高到25万~50万元/公里。
省交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据测算,此次补助标准调高后,“十一五”期间,全省将补助国省道资金77亿多元,补助县乡道资金达60亿元,较原标准新增补助资金达53亿元。补助标准的提高,有助于缓解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缩短还贷时间,从而减少收费站点,方便广大群众快捷出行。(记者李鹤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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