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赴港选美冒用他人身份
新快报讯因年纪过大,36岁的成都女子唐秀蓉赴港参加选美拒绝后,竟想出借年轻女性的身份证冒名参选。日前,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偷越国境边境罪案作出一审宣判,唐秀蓉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执行,同时并处罚金千元。
因为已满36岁,唐秀蓉被告知年龄超限而不能参加香港的选美比赛。唐最终于想到了找小她12岁的邓某借用身份证和户口本。之后唐秀蓉持所借身份证和户口本,用本人照片通过成都一家旅行社在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骗取了名为邓某的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各一本。
唐秀蓉于去年3月25日至9月7日期间先后持冒名办理的港澳通行证和护照,18次从罗湖或皇岗口岸出入边境往返于大陆和香港之间。同年9月21日,当唐秀蓉再次到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以邓某的名义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时被发现,随即被拘获。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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