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销售点先垫付13.7万 开奖后仅中了1000多元 辩称债主违规出售在先 赊购彩票彩民赖账输官司
法院当庭判决返还全部欠款 一检察官称赊购彩票后不付款可能涉嫌诈骗罪
本报讯 (记者 张盈 实习记者 周梁) 从彩票销售点赊购了13.7万元的彩票,仅中奖1000多元,彩民丁先生试图赖账,结果被告上法院。
相先生的妻子是朝阳区一处彩票销售点的负责人。相先生诉称,2007年1月15日,丁先生到彩票销售点赊购了13.7万元的福利彩票快乐8,但仅中奖1000多元。丁先生当时称没有带钱,约定由相先生为其先行垫付,并写下一张欠条。后因丁先生一直未返还彩票款,相先生将其诉至法院。
“他违规销售在先,所以我认为钱就不应该还。”在法庭上,丁先生称,正是因为相先生的妻子为赚取手续费,不顾彩票管理中心禁止赊销彩票的规定,违规出售给自己彩票,才造成自己巨额欠款,彩票点应负主要责任。
丁先生表示,13.7万元的彩票,是自己在两个小时之内陆续买的。“因为沉浸到里面,不知不觉就花了那么多钱。”丁先生说。
庭审结束后,法官当庭判决丁先生应返还全部欠款。
检察官说法
赊购彩票后不付款可能涉嫌诈骗罪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检察官告诉记者,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赊购彩票者在购买前,就已经明知所购彩票很有可能不会中奖或无法全部中奖,自己很有可能因此无法支付高昂的彩票费用,但仍放任这种情况的发生,其行为就有可能涉嫌诈骗罪。
相关案例
赊购彩票彩民被刑拘
据媒体报道,2005年6月6日,重庆彩民熊某来到一处彩票销售点,让老板打出一组价值27000元的复式彩票。当老板要钱时,熊某向老板保证彩票能中大奖,中奖后自己再付钱。
当天晚上开奖时,熊某的复式彩票一注没中。彩票销售点老板要钱不成,将其扭送至派出所。经过审查,当地派出所以熊某涉嫌诈骗将其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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