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9日,我市各地普降暴雨和大暴雨,据气象部门录得:良口地区的降雨量为124毫米,造成该镇下溪村的洪水坑电站受损,1人失踪(经营者之一)。
据现场了解,该电站建于2004年,2006年初竣工验收。但经营者最近擅自对该电站的引水陂头加高(据电站管理人员介绍)约10米。2007年6月9日,溪头地区发生强降水,拦水陂水位比原来设计溢流顶高出4米,10日凌晨1时左右,经营者擅自加高部分砌体倒塌,洪水沿山坑流向下游电站,将电站厂房后背的墙体冲塌,当时水深约2﹒5米,洪水沿电站前门出水,水深约2米,洪水将现场值班的经营者冲向下游,抢救人员及时救起1人,1人失踪,电站受损。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分别作出了指示,全力营救失踪人员,做好善后工作。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建红召集市府办、市三防办、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等部门以及良口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召开紧急会议,组织人力、物力全力搜救失踪人员,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排查各地险情。各级政府和部门按朱小丹书记的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好防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