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
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000776)过程中涉嫌内幕交易一案的调查正逐步升级。十余名广发证券工作人员近日陆续被公安人员带走“协助调查”。据报道,因该案影响重大,国务院高层已作明确批示,务必严查此案。消息人士透露,受公安部指示,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已成立专案小组。
徐建华 尹 武
信号 “广发案”监管重拳
此前的5月29日,中国证监会通过当晚央视“新闻联播”长约一分钟的播报,向社会通报了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过程涉嫌内幕交易调查的初步结论——
“我们重点调查了广发证券部分当事人涉嫌内幕交易及其他形式的犯罪线索。
在本案中,我会已将涉嫌犯罪的证据和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月1日,广发总裁董正青辞职。广发证券自2006年初筹划借壳上市。当年6月5日,延边公路发布公告称,其与广发证券正就借壳进行接触。然而早自当年3月起,延边公路股价即已出现异动,在此公告发布前,已出现了11个涨停板。因此,延边公路在2006年6月3日被停牌;9月26日,借壳上市方案公布,10月11日复牌后又连拉三个涨停,10月20日被再次停牌至今。
过去几年中监管层对问题券商如大鹏证券、南方证券等的处置,多针对地是操纵股价、挪用客户保证金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内幕交易并不是监管重点。“证监会现在查得相当严,不仅上市公司,还包括证券公司。我们经常能收到证监会下发相关警示性文件。在目前市场过热的情况下,证监会可能希望通过一些加强监管的信号来防范市场风险。”证券界一位人士分析。
成灾 “老鼠仓”防不胜防
早在去年7月31日,深交所市场监察部向广发证券发出调查函,调查广发证券客户中持有延边公路的所有账户资料,包括账户实际控制人和资金背景。此后,关于广发借壳涉嫌内幕交易的传闻四起。
据了解,监管部门已经查出广发证券部分高管的亲属,早于借壳公告前,即已购入延边公路股票。然而,“证券公司高管通过内幕交易,建‘老鼠仓’获利,在市场上司空见惯,大家都不以为然。广发证券自己也没想到事情会那么严重”。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
“此前,无论是操纵股价还是建‘老鼠仓’,调查的难点通常在于很难取证。但对广发证券的调查显示,某些涉嫌内幕交易的操作手法并不缜密,相当程度上显示出违规者对于今后被调查的可能毫无防范。”
该案进入监管层调查视野早于杭萧钢构和上投摩根唐建案。广发“券商借壳上市第一例”转变成“券商内幕交易第一案”,成为业内众目睽睽的焦点。券商普遍对“内幕交易”不以为然的时代亦将过去。
卡壳 恶炒概念自玩火
在券商风起云涌的借壳潮中,广发证券的波折颇具代表性;一方面券商急于通过上市补充资本金,另一方面仍然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更重要的是,比比皆是的内幕交易触目惊心,证明券商操作仍缺乏合法合规的基本理念,亦显示出新一代券商并未摆脱过往被整治券商的弊病。
而随着海通证券借壳都市股份方案获证监会批准,券商概念个股无疑又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不过,目前的券商概念个股普遍身价不菲,市场对其估值的分歧也开始日益增加。从目前两市的股价排行来看,与国金证券进行了资产重组的成都建投以78.57元的股价高居券商概念股第一(两市排名第六);入股广发证券的吉林敖东近期除权后仍以63.90元位居深市券商概念股股价第一。
目前来看,市场情绪仍然较为乐观,这在具有券商借壳题材的个股股价中已有所体现。以目前还在交易、具有首创证券借壳上市题材的S前锋为例,其方案还未进行股改投票和证监会核准,股价就已高达36.78元。有市场人士提醒,这种借壳上市的个股往往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政策风险,广发证券借壳的S延边路至今尚未复牌交易,正说明了其中的风险。
提醒 火眼金睛寻真壳
从去年以来,不断有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公开表示其上市的意愿,同时,它们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借壳上市的方式,从而也在股市造就了一类炒作题材。该题材增加了不少投资机会,然而一旦券商借壳计划被否决,其价位往往跌回原地,因此,投资寻找机会的同时,要有规避其中的风险。
寻找有可能成为“壳”的上市公司,是获取超额收益的前提。一般来说,券商借壳上市的对象应该具备三大条件。
首先,壳资源相对干净,基本没有主营业务或主营业务规模较小,或有负债以及对外担保等隐性债务、关联交易以及长期股权投资较少。
其次,券商对壳公司相当了解,最好能在业务及股权上有密切联系。如上市公司是券商的股东或是券商大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也可能曾经是券商委托理财或自营的重仓股;甚至上市公司和券商属同一注册地。当然,这并不是必然条件,但如果可能的话,将大大降低借壳成本。
第三,从证券公司的角度来看,股价不能太高。否则在协议转让和定向增发过程中溢价太多将使得券商借壳成本过高。当然,正如重组题材的共性,此类股票往往具有隐蔽性,较难把握,而一旦市场出现有关传闻,股价已经有一段可观的升幅了,这是近期此类个股的普遍特征。
建议 盯牢参股券商股
由于券商借壳题材难以把握,投资者通过研究的方式很难提前捉住此类黑马。但可以捉白马,即参股券商尤其是参股创新试点类券商的上市公司,一旦该券商获准上市,则给该上市公司带来不菲的收益。
券商上市对股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股东将可以冲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其次,券商上市后,实力的增强将带来公司收益的增长,而股东投资收益也将有所增加;第三,尽管我国目前的会计准则和2007年将实行的新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的权益法和成本法都按照资产与市价孰低的计提原则,股权的重估价值不体现在股东的财务报告中,但是一旦股东出让股权,则当期股东的净利润和净资产都将大幅提高。因此上市将使得持有券商股权的上市公司每股内在价值得到提升。
假设券商采用IPO的方式,以上市后的股价对其股东的每股内在价值进行情景分析,据统计,在持有创新类券商股权的上市公司中,股东每股内在价值提升最大的前10名分别是吉林敖东、辽宁成大、长城信息、兰生股份、模塑科技、海欣股份、皖维高新、百联集团、大众交通、锦江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