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两省拟大幅加征排污费
早报记者 周瑜 鲁勋 杨剑
早报记者昨日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该省将从7月1日起,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
据介绍,新的排污费征收标准规定:废气排污费征收标准将由0.6元/污染当量,提高到1.2元/污染当量,其中二氧化硫由0.63元/公斤提高到1.26元/公斤;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由0.7元/污染当量提高到0.9元/污染当量,其中化学需氧量(COD)0.9元/公斤。
在浙江方面,据介绍,浙江省将进一步根据二氧化硫排放当量,实行阶梯式排污收费,分3年提高到每公斤1.26元。
在接受采访时,浙江省环境监察大队副总队长竺恒峰透露说,今后,浙江省将把二氧化硫排污费由目前的每公斤0.63元分3年提高到每公斤1.26元。
江苏启动环保专项资金审计
早报记者 早报记者昨日从江苏省审计厅获悉,该厅日前向各市、县审计机关发出《江苏省环保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工作方案》。
据介绍,此次审计(调查)的内容与重点包括,一是审查地方政府是否违规制定排污费征收优惠政策;二是审查环保部门是否依法及时、足额征收排污费;三是审查已征收的排污费缴库、退库是否符合规定;四是审查财政部门是否将排污费收入及时、足额安排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五是审查环保资金资助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资金管理规定,审批程序是否合规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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