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武法记者吴佳惠肖蜀韵)因收购5只国家保护动物,并将其携带至成都欲贩卖,但就在刚下车不久,被告人罗万树便被成都市公安局民警现场挡获。经鉴定,被告携带的1只活体和2只死体为普通鵟、另外2只死体为凤头蜂鹰,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被告人罗万树是双流人,初中毕业后便没有上学了。2006年10月9日,被告人罗万树来到仁寿县钢铁镇,以100元的价格购得5只老鹰(其中1只活体,4只死体),并于次日早晨10时许,携带老鹰来到成都市新南门汽车站,准备贩卖获利。谁知,就在罗万树下车后不久,正在新南门汽车站外街边台阶上休息时,便被致民路治保会巡逻人员杨某、张某等人挡获,之后移交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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