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6月12日电(记者程红根)郑州市警方宣布,从12日起正式实施包括“警察执法资格认证升降级考试”“民警执法职位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等一系列新规章制度,规范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执法行为,推进公安执法正规化建设。
据介绍,《郑州市公安局执法正规化建设体系》于12日正式出台并开始实施。《体系》从执法主体、接处警规定、行政执法、刑事执法、执法基础工作和执法监督等6个方面,把各种涉及执法的规章制度规范化,旨在解决民警执法活动中相对不统一、不明确、不规范的问题。
《体系》规定,对已经取得人民警察主体执法资格的民警,针对每年不断颁发、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专门教育培训,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民警执法资格升降级考试,确认民警执法资格认证的等级,以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根据《体系》要求,在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涉及的559种行政处罚行为,36个行政许可项目,15项行政收费、行政强制措施,54个行政执法依据和254种行政罚款阶次,对涉及上述各类行政执法职权的分解及其执法责任制度和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均已作出明确规定,使每个公安执法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体系》还规定,实行“民警执法职位说明书制度”,对每个民警的执法职位和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权利、执法责任、业绩标准、工作细目和素质要求进行规范,让民警知道干什么、如何干,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体系》还对接处警、刑事执法、执法基础台账、涉案财务管理、法制练兵长效机制、执法监督机制进行了规范和规定,尤其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强化执法民警的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杜绝民警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郑州市警方还规定,今后,凡辖区发生严重执法过错的案件,公安部门一把手必须公开向辖区群众道歉,必须亲自做好善后处理,必须到上级职能部门作出检查,必须参加年度后进执法单位负责人培训班,并在评先、晋职、晋级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当年执法质量为不达标的单位,主要领导不准提拔使用。发生严重激起民愤的案件,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组织处理,对责任民警按规定处理,绝不姑息。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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