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6月12日电(记者黄豁)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重庆市公安局12日依法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4·23”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梁平、胡刘敏执行逮捕。
4月23日,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碚总站牌照为渝B64487的客车搭载32人,行至北碚区水土镇干洞子长生桥处发生坠桥事故,致26人死亡,6人受伤。
重庆市公安局成立的专案组开展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初步认定重庆巴士云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员梁平、胡刘敏对本次事故负有重要责任。6月12日,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对“4·23”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犯罪嫌疑人梁平、胡刘敏予以逮捕。
经查:2007年4月11日,渝B64487客车在重庆巴士云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经过了年审前的安全性能检测,但该车辆在参加此次检测时就存在前桥无减振、右后轮ABS传感器被拆除等重大安全隐患。由于检测员梁平、胡刘敏做出“该车装置正常,检测合格”的错误结论,致使该车顺利通过年审,投入客运经营,为事故发生埋下重大安全隐患。梁平、胡刘敏对“4·23”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重大责任,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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