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2日电(记者顾瑞珍)环保总局近日发布《2006年国家城市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年度报告》公布的2006年度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最新结果显示,全国环境质量优于二级的城市比例增加4.7%。
“城考”结果显示,与上年相比,劣于三级的城市比例减少了2.1%,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有所改善,其中芜湖、张家界等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较明显降低,安阳、铜川等城市二氧化硫浓度明显降低;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60%的城市有260个;全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80%的城市数达319个。山东、江苏两省的所有城市消除了污水处理率为零、垃圾处理率为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为零的现象,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国领先。
《年度报告》显示,2006年全国城市环境质量总体上有所改善。其中,2006年国家环保重点城市中,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浓度最低(质量最好)的10个城市分别是:桂林、海口、北海、珠海、湛江、日照、烟台、柳州、克拉玛依和拉萨;二氧化硫年日均值浓度最低(质量最好)的10个城市是:北海、拉萨、克拉玛依、海口、日照、湛江、吉林、马鞍山、福州、珠海;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明显提高(上升幅度超过50个百分点)的有九江、曲靖、济宁、长治、宜昌、咸阳6个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明显提高(上升幅度超过30个百分点)的城市有大连、锦州、太原、延安、济宁5个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水平提高较快(上升幅度超过30个百分点)的城市有延安、赤峰、渭南、枣庄、遵义、玉溪和长春7个城市。同时,去年涌现出一批新的环保模范城市,天津、廊坊等12个城市(区)获得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区)称号。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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